,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大力发展投资顾问业态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国内外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独立投资顾问机构、投资顾问产业链服务企业落户广州或设立分支机构。
引导本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加强与境外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合作,支持境外财富管理机构申请国家监管部门审批的投资顾问牌照并落户广州,与广州本土金融机构共同建设广州投资顾问产业生态。
支持投资顾问产业链服务企业在广州建设产业集聚区,促进投资顾问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相互协作。
吸引优秀投资顾问人才来穗参与广州投资顾问业态建设,助力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投资顾问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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